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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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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8] 香港明年2月正式取消遺產稅

【文匯專訊】香港將於明年2月11日正式取消遺產稅。修改後的法例會由保障政府稅收,變成保障遺產受益人,特區政府將因取消遺產稅而損失15億元稅收。

 立法會上月初通過《取消遺產稅條例》,新條例將於明年2月11日生效,讓遺產受益人在程序上節省最少8星期至6個月時間,同時也加入了刑事條文,以阻嚇任何人在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擅自處理遺產,以保障遺產受益人的權益。

 民政事務局署理常任秘書長余志穩稱,新條例將取消過往的報稅手續,遺產第一受益人在領取死亡證後,持法庭的承辦紙便可取得保險箱內對象。

 他強調,與死者聯名開保險箱的人士如非遺產第一受益人,要先取得對方同意才能開箱取走屬於自己的物品。他舉例說:「一名男子分別與妻子及母親開保險箱,若該男子身故,由於其母並非第一受益人,必須經遺孀同意才能打開保險箱。」或待受益人12個月後未辦理承辦紙,死者母親才可向法庭申請打開保險箱。

 另外,取消遺產稅後,特區政府將加設豁免小額遺產人士。若身故人的遺產為現金或銀行存款,且金額不多於5萬元,遺產代理人只需通過宣誓,便能處理遺產。

 此外,為了確保死者家屬或遺屬能在缺乏金錢而又有急需的情況下,可處理死者後事或維持遺屬的生活,新條例又在《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加入條文,賦予民政事事務局局長按申請授權從死者銀行戶口發放款項,以支付死者殮葬費,或向生前受養者支付生活開支。

 據悉,遺產稅明年2月取消,但會追溯至今年7月15日,在7月15日至明年2月11日期間去世人士的遺產若被評估總值逾750萬元,特區政府只會收取象徵式的100元稅款,多繳款項會獲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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