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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上海市質量協會13日公佈的《商業廣告質量誠信上海市民調查報告》顯示,有55.7%的市民曾被虛假廣告所欺騙,購買過「名不副實」的產品或服務。
據《解放日報》報道,從廣告形式看,上海市民對於電視廣告的信任程度與關注程度均超過五成,名列各種媒體之首。但是,市民認為網絡廣告是各類媒介中信任程度最差的一類,信任程度僅10.8%,關注程度也明顯偏低,為18.5%。甚至有46.6%的市民認為,網絡廣告較不可信或完全不可信。本次調查還顯示,68.4%的市民表示最不能接受「亂張貼的黑色小廣告」,還有六成以上的市民表示較難接受「各種垃圾短信」和「信箱內的小廣告」。
在廣告內容方面,「內容誇大實際功能、療效或作用等虛假宣傳」的廣告最容易蒙蔽市民,有49.8%的上當市民為此所累。而「廣告或承諾內容含糊不清」「利用媒體發佈、刊登新聞報道式廣告」是導致消費者上當受騙的另外兩大原因。消費者特別指出,新聞報道式廣告採用報道、評論、專訪等形式,特別容易迷惑消費者,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注意。
讓人擔心的是,市民遇到虛假廣告後,不能很好地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72.3%的被訪市民首先想到的是「告知周圍親朋好友不要上當」,而選擇「訴諸法律,向商家提出賠償,討回公道」的僅佔10.5%;僅有8.1%的被訪市民的第一態度是「向有關部門反映,呼籲禁止在相關媒體中再次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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