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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北京5月18日報道,中國證監會17日晚正式頒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宣佈新規定從18日起正式實施。此舉標誌著暫停一年多的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工作(即「IPO」)重新啟動。
上述管理辦法共分六章七十條,分別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公司的發行條件、發行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等作了詳細明確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同時宣佈,經國務院批准,2000年3月16日中國證監會發佈實行的《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核准程序》予以廢止。
根據上述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最近一期末無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採礦權等後)占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新規定對募集資金的運用作了明確規定: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募集資金金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項目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上述管理辦法是在監管當局向投資者和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和建議後出台的。由於市場擔心IPO的重啟會對市場構成壓力,《管理辦法》的起草和施行一直廣受關注。
中國證監會負責人說,《管理辦法》的施行是根據《證券法》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做出的,旨在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此前,中國證監會負責人表示,新股的發行將在維護市場穩定的前提下把握節奏。
眾多業內人士認為新股即將發行是個好消息,儘管短期可能分流資金,對現有股票價格帶來一定的衝擊,但新股發行可望為股市帶來優質公司,投資者將有更多的投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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