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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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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淋漓鮮血到液體寫作


http://news.wenweipo.com   [2006-06-02]

文:Allan(otherinfo@netease.com)

 日前拜讀貴報金陵客之《紅樓眾生相》,文中揮灑批點自盛唐至當代之「風月筆墨」,看過不禁大呼過癮,其中「氣死賈母」一諷更是耐人回味。

 說到「風月筆墨」,尼采可謂俠之大者。百年前尼采在《我的妹妹與我》的開篇就給世人展示了一個亂倫的夢境,詩般夢幻的文字中,記述了他生命中的四個女人:妹妹、母親、伯爵夫人和露莎樂梅。在禁欲、情欲、純情、迷亂的旋渦中掙扎到精神失常的這位哲文鬼才,終於最後輸給了嗜好SM的伯爵夫人,以至於後來經常告誡世人「帶上你的鞭子」。

 洋人如此,國人亦無法逃脫,從老祖宗傳下來的《詩經》中便不難尋覓遠古時期「風月筆墨」的痕蹟。《詩經·褰裳》中末句「狂童之狂也且」,如果以孔老夫子的「思無邪」之聖眼來看,到也平平無奇,可偏偏就有某位「好事之人」把個「且」字析分的淋漓盡至,甚至特意為之撰文《且且且且且》。一個「且」字自春秋時期直流傳至今,無論是政客名嘴還是市井百姓,遇不屑之事,往往會以一個「且」字論之。

 洋人華人都是人,是人就有七性六欲生老病死,那麼神仙又如何?《佛說秘密相經》中句:「作是觀想時,即同一體性自身金剛杵,住於蓮華上而做敬愛事。作是敬愛時,得成無上佛菩提果(略去)當知彼金剛部大菩薩入蓮華部中,要如來部而作敬愛,如是諸大菩薩等,作是法時得妙快,樂無滅無盡」。不難看出,即便是佛經,也難逃「風月筆墨」的幹系。

 筆墨,如同火藥,不同的目的,不同的時期,不同的使用者,賦予其不同的含意。五四時期,魯迅先生以筆墨為斬殺舊勢力的利劍,喊出了「直面淋漓的鮮血」這樣的口號。因為那個時代文人更需要的是對生存價值的理解,為誰而生,為誰而戰,為誰而死,當對某件事情有所感悟後,則以筆墨傳與世人。經過了近百年的探索,竟然演變出一批比魯迅先生看得更「透徹」的文化急先鋒。第一個提出「美女作家」概念的衛某,為了捍衛「美女作家」這個概念,勇敢地亮出了胸膛,打著「用身體寫作」的旗號,著實的「火」了一把。可惜這位「美女」只有一付胸膛可以亮出來,脫一次大家瞪著眼睛看新鮮,脫得多了,有人開始罵這位「美女作家」是「XX癖」。更有一些境界更高深者,將「用身體寫作」進一步細化為「用胸口寫作」「用下半身寫作」的理念,一時間「美女作家」泛濫,眾「美女」們紛紛脫個精光,亮出自己的「創作武器」在書架乃至網絡上群魔亂舞。值此良機,一位更「聰明」的「美女」不失時機的跳了出來,開始「替天行道」,聲討這一眾光溜溜的「美女」,講出了一句驚世駭俗的名言:「身體不能寫作!只有液體才能寫作!」。這句口號創意看似新穎,但無非是一種剽竊,上面提到的那位精於「風月筆墨」的大俠尼采,百年前就說過「我要用尿液在世界上制造一個彩虹」的瘋話。於是乎,一個「用液體寫作」的「美女作家」就此誕生了,「風月筆墨」從以徹底脫去了隱晦含蓄的外衣,赤裸裸的展示在世人的面前。

 從「淋漓鮮血」到「液體寫作」,兩種不同的液體,雖然同樣在文壇中掀起驚濤駭浪,但卻反映出兩個時代兩種不同的價值觀和審美觀,誰對誰錯,無法評說,但一點讓人思考的是,用「淋漓鮮血」卻創作的人,經常被後人稱做文壇的鬥士,而用「液體寫作」的人,會被後人稱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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