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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被虐後。
保姆被虐前。
被告僱主魏娟。
【文匯專訊】一年來,備受關注的珠海虐待保姆案一審終於有果。昨日下午法官當庭宣判:被告僱主魏娟近五年來連續、多次對保姆蔡敏敏實施傷害行為,手段特別殘忍,最終導致被害人嚴重傷殘,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審理歷時四個多月先後五次開庭
眼睛鼻子腫大、嘴巴裂了、牙齒掉光了……五年前光彩照人的河南小姑娘敏敏在珠海單身女士魏娟家做了五年保姆後變得面目全非。2006年1月初保姆蔡敏敏在家人的質問下爆出這些纍纍傷痕全是受僱主毆打所致,從而轟動全國。1月11日當地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並於當日刑拘僱主魏娟,1月底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在掌握相關證據後對魏娟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8月8日「虐待保姆案」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提起公訴並首次開庭審理,庭上被告僱主拒不承認犯罪行為,致使該案審理並不順利,一審歷時近四個多月,先後五次開庭,庭上辯論激烈,甚至該案庭辯一度陷於膠著。
宣判僱主情緒激動大聲咆哮
對於該案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即指控被告人魏娟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證據是否充分確實。法院認為,被告人魏娟雖然在偵查和法庭審理期間均拒不供認自己傷害被害人蔡敏敏的事實,但本案被害人的陳述、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鑒定結論均能共同印證魏娟傷害蔡敏敏的犯罪事實,且各類證據緊密聯繫、互為印證,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1月至2005年間,被告人魏娟以被害人蔡敏敏不講衛生、偷懶等為借口,多次使用拳頭、鐵錘、筷子、□面杖等毆打保姆,致其面部,雙耳、鼻部顯著歪曲變形、上下唇不對稱、閉合不全、十二顆牙齒脫落,左肱骨骨折畸形、嚴重影響左上肢功能。經法醫鑒定,被害人蔡敏敏的損傷程度為重度傷殘。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的規定,「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因此法院依法判處被告魏娟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在法官宣讀完判決書時,一向庭上振振有詞的她顯得非常激動,大聲咆哮,「我是冤枉的,我要上訴……」,在審判長多次制止下,魏娟仍然大聲呼叫「我沒打過她」。因為魏娟情緒一時無法控制,在法官一宣讀完判決書後,便被立即帶離法庭。
魏娟辯解反助法官斷案
據介紹,僱主魏娟被捕後,一直拒不承認毆打保姆的事實,並一再堅持保姆傷害是一起交通事故引起,在前幾次庭辯中,魏娟再次辯稱,2003年10月至11月其曾出差北京、上海、武漢,出差回來後發現保姆滿臉傷痕,保姆自己告訴她因車禍所致,後來,這些傷開始潰爛,幾個月後蔡敏敏面部開始變形。但庭上公訴機關提供法醫鑒定結論當場揭穿魏娟謊言,鑒定結果表明,敏敏頭面部損傷非一次性暴力形成,不符合交通事故損傷的特點;從皮膚和骨骼損傷修復的特點來看,敏敏身體上的損傷符合多次且多時段形成的特徵。同時,公訴機關查明,魏娟所述車禍期間並未出差,而且交警也證實所述期間並無交通事故記錄。
在8月8日,第一次開庭時,公訴人陳述在魏娟家的天花板、門框處都發現血跡,被告魏娟辯解,這些都是蔡敏敏打破醬油瓶潑濺的醬油痕跡。在隨後的庭審現場,公訴機關提供公安部的鑒定結論,偵查人員在這些地方所提取的八份斑跡的鑒定結果顯示,現場走廊兩側門框上的可疑斑跡、敏敏臥室枕套上的可疑斑跡、敏敏臥室被單上的可疑斑跡、魏娟家中客廳牆頂上的可疑斑跡、現場南面窗簾上的可疑斑跡都檢出了人血,且基因型與蔡敏敏相同。鑒定結果顯示,鑒定的結論與保姆敏敏此前的供述基本吻合。(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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