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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我國《長城保護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正式施行。7種會對長城的建築造成破壞的行為將被嚴令禁止。這是從11月29日上午在八達嶺長城腳下舉辦的《長城保護條例》大型宣傳會上獲悉的。
據北京晚報報道,7種禁止在長城上從事的活動是:取土、取磚(石)或者種植作物;刻畫、塗污;架設、安裝與長城保護無關的設施、設備;駕駛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長城;展示可能損壞長城的器具;有組織地在未闢為參觀遊覽區的長城段落舉行活動;文物保護法禁止的其他活動。對於惡意刻畫長城牆體的行為將按照原《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條例》頒布後八達嶺長城是否限制客流量的問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根據新規定,長城的客流量將通過門票進行限制,但到目前為止,八達嶺長城的客流量還沒有超出長城的承受能力,暫不需要限制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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