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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十一五」國際科技合作實施綱要》公佈我國要增強國際科技「話語權」鼓勵科學家領銜國際大科學工程鼓勵企業「走出去」組建研發機構
納米技術、信息技術、空天技術、重大慢性疾病與傳染病防治技術等將成為今後我國國際科技合作舞台上的「主角」。科技部公佈了《「十一五」國際科技合作實施綱要》,確立了未來5年我國國際科技合作的重點合作領域,並提出要把增強我國在國際科技組織中的「話語權」作為一項重點任務。 綱要規劃了今後我國開展國際科技合作的重點合作領域,在能源、水資源和環境保護,農業、生物、醫藥,信息、新材料和先進製造,基礎科學與前沿技術等四大方面遴選了數十項具體技術,作為重中之重。
當前,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資源,加強本國的研發工作,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獲得更強的競爭力,成為新時期國際科技合作的鮮明特點。為此,綱要提出,無論是原始創新、集成創新,還是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我國都將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和國際合作,在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的基礎上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以實施「中醫藥國際合作研究計劃」和「新能源國際合作計劃」為突破,我國將鼓勵國內科學家和科研機構牽頭組織國際和區域性的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最大限度地發揮我方作用,分享世界最新研究成果。同時,將有計劃地支持我國科學家參加重要的國際和區域科技計劃和活動,鼓勵我國科學家和科技管理人員到重要國際組織任職,並競爭高級職位;鼓勵在華舉辦重要的國際學術會議和專題研討會;創造有利環境,爭取重要國際學術組織在華建立總部或設立分部。
根據綱要,企業和研發機構「走出去」將獲得更多支持。「十一五」期間,我國將通過國際科技合作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和研究機構到海外以獨資或合資、合作的形式建立研發機構、組建國際產業戰略聯盟,利用國際科技資源,拓寬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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