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杭州12月26日報道,浙江省統計局近日公佈了11起統計違法案件,一批企業和單位被統計執法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據浙江省統計局介紹,這11起統計違法行為分別表現在四個方面。
——虛報主營業務收入等統計數據。浙江華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上報的2004年《企業集團統計年報》中,主營業務收入、工業總產值分別為61531萬元、70262萬元,經杭州市統計局查證核實為25367萬元、29831萬元。浙江飛龍礦業有限公司、浙江泰發機電實業有限公司、麗水市鴻遠貿易有限公司等企業均有類似行為。
——瞞報工業總產值等統計數據。海鹽宏達五金製造有限公司上報2005年10至12月現價工業總產值161.7萬元,經海鹽縣統計局查證核實為173.1萬元。安吉通用電力發展有限公司、上虞市房地產管理中心、金華市佳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龍游科星牧業有限公司等企業也有此類行為。
——偽造工業總產值統計數據。溫州市甌海區茶山街道辦事處偽造近40家工業企業和所屬部分村的2005年工業總產值統計數據,被溫州市統計局依法予以通報批評,甌海區監察局依法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記過處分。
——拒報統計資料。2005年初,慈溪市統計局通過鄉鎮統計站向慈溪市皇冠電子元件廠佈置了2005年《慈溪市工業企業總產值、產量及出口月報表》及財務等報表,後經多次催報,該企業1至8月一直未向市統計局報送此表,其行為構成了拒報統計資料的統計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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