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從東方航空公司獲悉,從3月21日起香港國際機場將開始實施手提行李新規定,手提行李內含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中任何容量大於100毫升的容器,即使並未裝滿物品,也不能通過保安檢查,旅客要將此類物品打包托運。
根據新規定要求,從香港國際機場出發和中轉的旅客都不能隨身攜帶容量超過100毫升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此外,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的容器必須放在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內,而且不顯得擠迫,塑料袋必須完全封妥。在通過安檢站時,旅客應將裝有容器的塑料袋與其他手提行李分開,另行交給安檢人員以肉眼檢查。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塑料袋。不過,所有藥物、嬰兒奶品/食品及健康所需的特別食品經查證後可獲豁免。
據悉,一般情況下不能通過保安檢查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及容器將會做棄置處理。因此,建議旅客最好將不在飛機上使用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放在托運行李內,以便順利通過保安檢查並避免棄置這類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