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5月22日報道,台灣最大運鈔車監守自盜案今天偵查終結,十六名被告被依強盜罪、洗錢防製法等罪提起公訴。其中,前護運駕駛李漢揚、李金瓚兄弟等六人被檢方具體求刑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
據「中央社」報道,起訴書指出,李漢揚二00二年九月起擔任台北衛豐保安公司護運員,二00四年十一月起擔任護運駕駛,去年十二月間,李漢揚見衛豐保安管理鬆散,內控不嚴,便與李金瓚、李選明、劉文龍等人圖謀將運鈔車現金據為己有。
今年一月二日,李漢揚出車前先在同車組長林榮德所飲用的奶茶放入安眠藥,趁林榮德昏睡之際將車上新台幣五千六百萬元交給同夥,隨即搭機入境香港後轉入大陸,與接應的李金瓚等人會合。
劉文龍、鄭進益等人接獲贓款,除與同夥分贓,並將部分款項匯到大陸。檢警破案後,總計追回一千七百九十七萬餘元。
李漢揚、李金瓚等人一月十日在雲南昆明落網,大陸公安部門二十五日依金門協議在馬祖交由台灣警方押解返台,其餘共犯也陸續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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