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5日)發佈新聞稿表示,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合議庭已訂出下次開庭日期,將於十一月二日進行審理程序。而未來庭訊是否采密集審理,合議庭將於下次庭訊一併宣示。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針對馬英九「特別費」案,台灣「高等法院」上週五(12日)傳喚馬英九進行準備程序,處理爭議點等問題。當時檢辯雙方大多援引一審時的陳述或意見,庭訊進行順利。
檢辯雙方於上次庭訊中各聲請傳喚一名證人,即台北市政府主計處長石素梅以及承辦人劉碧娥。
負責審理此案的合議庭三名法官經共同評議後,決定後續的訴訟程序,將傳喚檢辯雙方所聲請的證人進行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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