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針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拒絕返還「機要費」案機密卷證,同時裁定相關卷證並非機密一事,陳水扁今天(15日)下午將委託律師召開記者會,宣佈將正式提出抗告。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此前將「機要費」案卷證資料補核定為絕對機密。台北地院九月六日收到由「總統府秘書長」葉菊蘭具名的公函,指法院偵查卷宗附件編號十到十二號的三宗卷宗資料,陳水扁依「大法官」解釋意旨,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重新核定為「絕對機密」,並應永久保密,聲請返還相關證物。
不過,台北地院十月五日認定,陳水扁的核定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所以核定無效;相關卷證並不是機密,均屬於檢察官可作為追訴被告犯罪嫌疑的證據;且因目前仍審理中,裁定聲請駁回,不發還相關證物;陳水扁及「機要費」案被告吳淑珍等人若不服,可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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