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本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香港外匯暫時停牌屬個別事件,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將按既定政策處理。
證監會昨天(1月29日)宣布,香港外匯在多次警告後,仍沒有實施合理和有效的措施,防止職員進行無牌活動,故暫時吊銷其牌照5個半月;並擱置撤銷香港外匯牌照的決定,直至7月15日的進一步聆訊為止。
曾俊華今天(1月30日)出席PunjabNationalBank香港分行開幕儀式後向傳媒表示,香港外匯暫時停牌屬個別事件,證監會將按既定政策處理。
對於有投資者質疑香港外匯不是出現財政問題,證監會仍要他們暫時停牌,令投資者急於在限定時間內平倉,因而招至損失,曾俊華指出,證監會在適當時候將公布有關細節。
根據證監會的臨時命令,今天上午4時起,直至2008年7月15日止,香港外匯不能為新客戶進行任何槓桿式外匯交易業務;或接受及執行來自現有客戶的新買賣盤。
證監會已與香港外匯就暫停該公司的持牌活動,商討有關的管理安排,包括確保現時持有未平倉盤的客戶不會受到損害的安排。
有關安排包括:香港外匯繼續進行持牌活動60天,確保客戶款項得以歸還及客戶的持倉得以有秩序地結清;並與職員、客戶及市民大眾保持溝通;以及持續受證監會監察,並與證監會保持溝通。
客戶如須查詢詳情,可致電31808911、31808912、31808913、31808914或31808915,與香港外匯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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