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28日發佈的通知,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均須4月30日前披露今年第一季度業績報告。
深交所要求,不能如期披露今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公司,應當及時提交書面說明,並公開說明季報延遲披露的原因、解決方案和披露的最後期限。深交所將從5月1日起對延遲披露季報的主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並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延遲披露季報的中小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則從5月5日起停牌。
深交所要求,季報編製、審議和披露期間,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洩漏季報的內容。這些上市公司人員也不得在季報披露期間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深交所要求,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季報中詳細披露原非流通股東對股改做出的特別承諾及其履行情況。
據瞭解,深交所將根據均衡披露的原則,每日最多安排50家公司披露今年第一季度業績報告季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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