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昨日,中國平安新聞發言人首次就「律師質疑平安高管薪酬」的報道進行回應,表示將所謂交強險經營與高管薪酬做牽強的聯繫,是不符合事實的,而「對於發佈這類嚴重失實的言論和利用媒體炒作的行為,公司將根據事態的發展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並保留追訴的權利。」
據成都商報報道,新聞發言人表示,交強險作為公益性險種,並不以盈利為目的。公司相關財務報告,包括經營費用、費用分攤均經過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並且嚴格按照保監會的相關規定核算,其成本分攤是合理的。從業務構成來看,交強險在平安產險業務中只佔很小的比重,而平安產險對集團業務貢獻占比不到10%。「因此,將所謂交強險經營與平安高管薪酬做牽強的聯繫,是不符合實際的。」
記者注意到,在發給媒體的報道中,中國平安方面還格外提到了公司的「非國有」身份,言下之意,似乎是在回應外界將平安高管年薪與國有企業領導薪酬的簡單比較。新聞發言人表示,中國平安是一家非國有的中國企業,平安的管理層並非由政府派出,而是在市場打拼出來的。20年來,平安從無到有,從總資產5312萬元到6511億元,馬明哲、孫建一等平安創始人作出了突出貢獻。因此,公司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公司,兩種制度」的薪酬機制,一種是與國際化相適應的薪酬體系,主要適用於外籍員工和執行董事,另一種是與國內水平和制度相適應的薪酬體系,適用於絕大多數內地籍員工。這一薪酬體制符合上市公司規範要求,並早在10年前即已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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