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4月24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3‰調整為1‰。
據新華網4月23日報道,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4月24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3‰調整為1‰,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