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研究改革證券賬戶管理制度,以提高效率,並提高投資者的使用便利性。
據該負責人介紹,證監會下一步將改革目前一人一戶的證券賬戶制度,其中一條主要思路是對有條件的投資者放開同名多賬戶,以提高投資者的使用便利性,滿足證券公司自營、基金公司、QFII等大資金對組合投資的需求。「個人投資者有條件的也可以放開,這就像同一儲戶在工行的不同儲蓄所可以辦幾個存折,只要是實名,不會影響監管。」
另一改革思路是多市場同一賬戶,給予不同的投資者不同權限,如有的投資者賬戶只能買賣A股,而有的還可以做一些門檻更高的投資。
對於證券賬戶改革的具體時間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目前還沒有最後確定,等到賬戶規範工作收尾之後才會著手賬戶改革工作。
股票賬戶是投資者進入市場的通行證,按照現行的《證券賬戶管理規則》,上海證券賬戶和深圳證券賬戶按賬戶用途分為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簡稱A股賬戶)、人民幣特種股票賬戶(簡稱B股賬戶)、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簡稱基金賬戶)、其他賬戶等。其中A股賬戶按持有人分為:自然人證券賬戶、一般機構證券賬戶、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證券賬戶。
《證券賬戶管理規則》規定,一個自然人、法人可以開立不同類別和用途的證券賬戶。但是,對於同一類別和用途的證券賬戶,一個自然人、法人只能開立一個。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目前,滬深交易所對證券賬戶的使用管理略有不同。上證所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投資者在上證所買賣證券,必須通過事先指定的一家會員進行委託申報,並由該會員履行清算交收義務,從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資者除外。深交所投資者可以以同一證券賬戶在多個證券營業部買入證券,但必須在原買入證券的營業部委託賣出該證券;投資者買入證券後可以向原買入證券的營業部發出轉托管指令,轉托管完成後,投資者才可以在轉入營業部賣出其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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