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浪網報道,中國銀河證券望京西園營業部原總經理楊彥明,自從兩年半前被市一中院判處死刑後,就被稱為「中國證券業界死刑第一人」。去年5月,市高院以「部分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為由將此案發回重審,使楊彥明暫時逃過一劫。不過,記者今天獲悉,市一中院昨日再次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對楊彥明兩罪並罰,判處死刑。
此案之所以一波三折,爭議就在於楊彥明是否貪污了巨額款項。一中院審理後認為,楊彥明於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間,利用先後擔任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北京證券交易營業部、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虎坊路證券營業部、北京望京西園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以為本單位運作資金的名義,多次指令時任上述營業部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助理的章蓉,從營業部的70餘個資金賬戶內,提款共計人民幣6536萬餘元,楊彥明將這些款項予以侵吞,案發後拒不交代贓款去向。
楊彥明把巨額款項往其助理章蓉身上推,他認為章蓉把6536萬餘元交給他的指控,缺乏必要的財務證據支持,僅憑章蓉的證言不足以證明事實全貌。
不過,檢方提供的證人證言對楊彥明不利。銀河證券望京西園營業部的某副總經理作證說,河北安國石佛信用社通過他給營業部投入1億多資金委託投資。但是,「楊總沒有說資金運作情況,我也沒問。2002年起安國的人找我要錢,楊總一直說還不了。」該副總說,2004年4月初,楊彥明約見他和章蓉時,稱安國的錢虧損了六千萬。章蓉當時說她做的工作都是按楊彥明的安排做的。楊彥明承認都是他安排的,責任由他承擔。望京西園營業部理財中心主任郝某也證明,楊彥明曾指令他修改過安國石佛等多個賬戶的電腦交易記錄。章蓉則供述稱,安國石佛的資金分散到營業部的多個賬戶內,楊彥明說需要運作資金,讓她提取現金,她先後提款6000餘萬元交給了楊彥明。
此案發回重審後,一中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新合議庭認為,證人能證明章蓉交給楊彥明錢款,楊彥明在被抓獲後也多次予以供認。由於楊彥明是章蓉的上級領導,章蓉在把錢交給楊彥明時,雙方沒有財務手續的事實符合客觀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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