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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勵住房消費的收費減免政策。
根據原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買賣房地產按交易合同記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對買賣雙方徵收印花稅。
根據資料顯示,此前商品房契稅稅率為總房款的3%。如該處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標準,契稅可減半徵收,即1.5%。普通住宅標準即:房屋建築面積小於120平米,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房屋交易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交易價格的1.2倍。各城市可根據不同情況,浮動20%。北京市是140平米,全國以140或144平米做標準的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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