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港府民航處24日批准4家航空公司調低客運燃油附加費。新收費有效期由2008年12月1日到2009年1月31日。
新獲批准的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為108港元,長途航班最高為499港元,減幅分別為45%和40%。
民航處發言人說,燃油附加費是航空運價的一種,航空公司必須得到有關民航當局的批准才能徵收。相比國際上航空公司所收取燃油附加費的平均水平,本地航線所收取的附加費維持較低水平。目前國際上主要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水平平均約為每名乘客413港元(短途航班)及1256港元(長途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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