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將於明年第一季度就「預設醫療指示」咨詢各界意見,以決定是否允許末期病人事先安排拒絕接受任何維持生命的治療。雖然該做法有別於「安樂死」,但由於是首次引入香港,因此預料將會引起爭議。
根據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預設醫療指示」只能在病人的病情到了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或處於持續植物人狀況時方可啟動。
在該指示中,病人可以在清醒時表明,當他處於以上三類任何一類的情況時,為了緩解痛苦或減低對他尊嚴的損害,並免除醫療人員、家屬肩負代病人作出困難決定的重擔,「除了基本護理和紓緩治療外,病人可選擇不同意接受任何維持生命治療或其它由他指明的治療」。
而「維持生命治療」是指任何有可能延遲病人死亡的治療,可以包括使用心肺復甦法、人工輔助呼吸、血液製品、心臟起搏器及血管增壓素、為特定疾病而設的專門治療、在感染可能致命的疾病時給予抗生素,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需要指出的是,「預設醫療指示」與「安樂死」完全不同。後者是指「直接並有意地使一個人死去,作為提供的醫療護理的一部分」,在香港並不合法,因此指示中不能包括「安樂死」的內容。
有關單位將先以「非立法方式」推廣該概念,並在明年第一季會就有關信息內容、形式和方法等咨詢各界意見。待適當時候再檢討是否需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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