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備受關注的山西煤礦「封口費」事件(霍寶干河煤礦發生礦難,為封鎖礦難消息,企業為前來採訪或討要封口費的真假記者發放數額不等的封口費),在最近再次公佈處理結果,此前,這一事件因其性質惡劣而引發廣泛譴責。其中涉案的60人被依法處理,包括4名收受「封口費」的持證記者,而有中央媒體的記者站亦被直接撤銷。
南方週末記者從新聞出版總署處獲知,「封口費」事件在一開始就得到了中央高層的關注,該事件第一次通報時,曾提到有兩名正式的持證記者,中央高層曾直接問及為何沒有公佈記者的名字和單位。
受訪官員直言,新聞體制改革將繼續深化,而那些在向市場轉型過程中經營不善、管理混亂的媒體,是這類惡性事件發生的「溫床」,亦是一些所謂「灰記者」的主要來源地。
新聞出版總署相關負責官員說,最近將修改記者證管理辦法,並建立和完善記者「黑名單」制度,對有不良記錄的記者,將禁止其再度進入采編序列。
通過銀行轉賬記錄打開缺口
南方週末:得知關於「封口費」事件的消息後,新聞出版總署是如何處置的?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我們知道「封口費」事件是有關部門轉過來的,此前有人在互聯網上發了一些消息,我們已經知道了這件事情。隨後在10月26日晚上,新聞報刊司副司長朱偉峰帶隊去了山西,與當地黨委和政府部門共同開展調查工作。一開始當地煤礦否認「封口費」的事,但隨著調查的深入,當地煤礦企業的上級紀檢部門也直接介入,煤礦上的人開始配合。
南方週末:從什麼地方打開缺口?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第一次公佈的6家媒體,是通過當地煤礦的銀行轉賬記錄發現的。比如說《綠色中國》雜誌社。礦上的人說,該雜誌的工作人員王凌飛以記者的名義來到礦上,提出來要2萬塊錢的「會員費」,最後還價到1萬塊錢。
後來我們又約王本人來北京談,他完全否認「封口費」的事,說是正常拉廣告。但你去談一項業務總得告訴人家你一萬塊錢的「會員費」有什麼樣的服務吧?他說不出來。他說會登10個廣告,但這10個廣告有多大的版面在哪登他說不清楚,也沒有任何的協議,這顯然是不符合邏輯的。而且從事新聞業務活動的《綠色中國》雜誌社山西辦事處沒有經過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批准,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他們所謂的「組稿」也很混亂。比如說這次煤礦瞞報的事,是別人發到他們辦事處主任的郵箱後,一個工作人員將其改編成一個新聞稿,然後署上王凌飛和另外一個「劉曉紅」的名字,但「劉曉紅」是誰,連編稿的人也不知道,只是說辦事處裡常用這個名字,然後就把這個稿子傳真給當地煤礦了。
南方週末:第一次通報的六家媒體中,是否還有其他比較難以取證的情況?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比如中國教育電視台《安全現場》欄目,這檔節目是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主辦、北京巨頭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承製的,在中國教育電視台播出,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關係。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這個欄目管理上的真空。據礦上的人說,他們來時帶著「中國教育電視台安全現場欄目組製片」的胸卡,拿著詢問事故死者喪葬事的錄音,然後去找礦上的。為了核實身份,礦上的人還通過中國教育電視台網站「聯繫我們」欄目查到來人的名字和照片。後來他們賣給礦上四套光盤,拿了1.92萬元,每套10張光盤,每張光盤480元,但實際上這個公司都不具有銷售光盤的資質。
說「幾百個記者排隊領錢」過於誇張
南方週末:當初第一次通報的時候,是否告知了上述被通報的媒體?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沒有。當時我們已經拿到了具體的證據,所以很快先向社會通報了初步的結果。我們的目的是先讓公眾瞭解一部分情況,因為當時社會上關於「封口費」版本的說法非常多,比如有的講礦難發生後有幾百個記者排隊領錢,這確實不符合實際情況,還是在幾十人左右的規模。
南方週末:到底能有多少人?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目前通報提到的這58個人是有據可查的,還有一部分人是沒有留下記錄的。另外據礦方的反映,也有一些記者去了以後發現他們有發錢的行為,當場表示了譴責,這些人沒有領取這種費用。讓我們欣慰的是,這次事件中,真正市場化程度高的報刊沒有出現在領取封口費的名單中,這證明在市場競爭環境下,這些市場化良好的媒體是能保持新聞職業操守的。
南方週末:此次調查中難度最大的地方是什麼?新聞報刊司負責人:是證據的缺乏,要逐個地去尋找一些線索,有一個叫「直播山西」的網友,據說有一些影像資料,但他不願意出來露面,我們也沒能獲得這些影像資料。
南方週末:相關處罰的輕重是根據他們拿錢的數額?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要考慮這方面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看性質的惡劣程度。比如《中國財富》雜誌,他們山西辦事處的聘用人員薛俊亮是搞發行的,他去了之後當地煤礦就塞給他1000塊錢。他要開發票,礦上的人說還開什麼發票,趕緊走吧。這樣在處理上我們是有所區別的。
另外比如說對《綠色中國》雜誌社的處理中有停業整頓三個月這樣的處罰,因為這家單位不僅在辦事處管理上存在嚴重漏洞,造成辦事處管理混亂、工作人員非法從事采編活動等嚴重問題,而且該雜誌還存在「一號多版」等違法問題。根據這樣一個違法事實,我們作了並案處理。
南方週末:有幾家山西本地的媒體,當時在調查取證的時候情況如何?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應該說山西媒體在這件事情上的認識遠比某些中央媒體要更深入,更正視自己存在的問題。比如山西廣播電視總台的《經濟與法》欄目實際上也是由公司來製作的,但是山西廣播電視總台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是負責任的,有關行政部門也及時做出了處罰。
正在繼續調查的6家媒體多為中央媒體
南方週末:我們發現,一開始的初步通報中,只公佈了兩個正式持有記者證的記者,而且沒有公佈該記者所屬單位,後來查出是有4個持證記者,當時為什麼沒有查到?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實際上我們第一次公佈的時候,當地煤礦並不是很配合工作。隨著調查的深入,煤礦上級紀檢部門介入之後,他們把相關證據陸續提供,我們才能夠找到另外的媒體人員。
第一次初步公佈結果後引起了很大關注,包括中央的主要領導同志也高度地重視,在一次會議上,最高層的領導都提出為什麼這兩個持證記者沒有公佈他們的單位和身份。我們在初步調查的時候,這兩個人確實不承認他收了封口費,證據上也不完整。但作為主管部門,要先讓公眾初步瞭解真相,至少知道了我們正在調查。隨著後來調查的深入,才逐步瞭解到現在公佈的情況。
南方週末:最後還有人不承認自己拿了「封口費」的嗎?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實際上他們大部分都不承認自己拿了「封口費」,他們只是說收取了發行費、廣告費等等,但是最終他們無法否認這樣一個事實。
南方週末:從開始一直到現在新聞出版總署是什麼樣的態度?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這件事情廣大群眾高度關注,中央領導高度重視,總署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逐一核查並嚴肅處理,查實一家就處理一家,決不姑息。
南方週末:在「封口費」事件上,各個相關部委的態度如何?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對這樣一起惡性事件,各有關部委都高度重視,有些部門也都派員親自到山西調查取證。因為各種原因,他們調查的結果跟我們的結果有一定的出入。但是等我們的調查結果出來以後,有關部委還是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此外,大部分涉案的媒體都誠懇接受了處罰,表示要堅決處理相關責任人,當然也有某些中央媒體,反覆強調這事跟他們沒有關係。
南方週末:通報上說,還有6家媒體的12名工作人員涉案,但是身份確定情況很複雜,這其中的具體情況是?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這些人員我們已查清了身份,目前正在進一步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南方週末:他們是地方媒體還是中央媒體?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主要還是中央的媒體。
南方週末:也都是有記者證的記者嗎?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都不是,很多是擅自聘用的人員。
深層原因與「灰記者」背後的「溫床」
南方週末:關於「封口費」事件,你認為其後的深層次原因是什麼?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首先是媒體的採訪權被一些沒有職業道德的記者濫用了,也被社會上一些閒雜人員利用,假冒記者敲詐勒索。其次,一些媒體在面向市場化發展的過程中,因經營不善、管理不當,被一些人利用去搞敲詐勒索。第三是一些地方長期存在各種違法經營的問題,給一些不良記者和假記者提供了大量所謂搞輿論監督的機會。
對於假記者,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將密切配合公安部門,共同給予嚴厲打擊。近期北京警方將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最近破獲的一個製造假證,並以網站的名義到基層搞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
南方週末:提到假記者,我們瞭解的情況是確實有一些媒體從業人員,雖然不是記者,但是確實屬於某個媒體,採訪和經營不分,或者以記者的身份工作收取費用。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有人把他們叫做「灰記者」,實際上他不是記者,但是跟媒體有千絲萬縷的聯繫。現在的「灰記者」大都是一些經營不善的媒體才出現的問題,在向市場轉型的過程中,一些活得不太好,死又死不掉的媒體是產生行業不正之風的溫床。從這一點上來講,我們要繼續加強監管,要求新聞單位規範管理,比如說記者站不得聘用任何人員,所有聘用人員都必須由總部來聘用。但這只是一個治標的辦法,對這一問題的解決需要整個行業做更深入的改革,讓無法適應市場發展要求的媒體逐步退出市場,使適應市場發展要求的媒體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
南方週末:現在確實有一些從事新聞報道的記者,因為各種限定而沒有正式的記者證,但是各地又以是否有記者證作為記者身份認定的依據,這個困境應該如何解決?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我們也在考慮這個問題。我們正在進行記者證管理辦法的修訂,比如說對於之前要求要跟媒體單位簽訂合同滿一年才能發證的限制,有可能會有突破。可能要求的時間更短,或者就沒有這個限制了。另外我們正在完善記者的黑名單制度,比如這次涉案的所有人員,都要列入我們的黑名單,讓有過不良記錄的人員無法再獲得新聞記者證,禁止進入采編崗位。這些工作都將會在2009年全國統一換發新版記者證工作中得到體現。
南方週末:除了規範記者採訪行為外,總署最近也剛剛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政府部門不得對合法的新聞機構和記者封鎖消息,隱瞞事實。
新聞報刊司負責人:我們一方面要規範記者的採訪活動;另一方面也要保障記者的合法採訪權益,記者有時又是非常弱勢的群體。接下來我們還會出台一些新的政策,本著有序開放、規範管理的原則提出要求,而不會去設定採訪障礙。總體的目標是要滿足群眾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共事務的知情權,政府應該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在未來的新聞活動中,發揮積極、公開、透明的作用。(來源:南方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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