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根據海協會與海基會11月在台北簽署的有關協議,兩岸空運直航、海運直航和直接通郵12月15日正式啟動。這標誌著兩岸「三通」基本實現,是兩岸關係發展取得的重大進展。
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首倡兩岸「雙方盡快實現通航通郵」,「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經濟交流」。兩岸「三通」的議題就此提出。其後,大陸方面有關部門先後公開發表談話,表示隨時準備和台灣有關方面就兩岸通郵、通航、通商問題進行協商,並為兩岸「三通」提供一切方便。
同年,大陸方面正式開辦對台平信、掛號信函、電報和電話業務。
1979年後,大陸方面對台灣產品開放市場,並給予免稅、減稅等優惠措施。
1988年7月,國務院頒布《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
1989年,兩岸郵件總包互相直封並經香港轉運,台灣方面通過第三地開通對大陸電報和電話業務。
1993年4月,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岸郵政部門正式互辦掛號函件業務。
1994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1996年,中國電信與台灣「中華電信」建立兩岸直接電信業務關係。
1997年4月,福州、廈門和高雄間的海上試點直航開始運行。
1998年3月,兩岸定期集裝箱班輪航線開通,運輸兩岸貨物的船舶經第三地換單不換船航行兩岸港口。
1999年12月,國務院制定《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
2001年初,金門、馬祖與福建沿海地區的海上客、貨運航線開通。
2003年春節期間,為便利台商返鄉過年,大陸方面批准台灣6家航空公司共16架次包機,從台北、高雄經停港澳至上海往返接送台商。這是50多年來台灣航空公司的飛機首次循正常途徑停降大陸機場。
2005年,兩岸航空公司首次共同參與春節包機,航班實現雙向對飛,不必降落港澳但須繞經香港飛行情報區。
2006年上半年,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與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達成共識並做出框架性安排,將春節包機擴大到節日包機。
2008年6月,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北京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7月4日,兩岸週末包機正式實施。
2008年11月4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台北簽署《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根據協議,兩岸將開通空中雙向直達航路,使客運包機常態化並開通貨運包機,相互開放主要港口進行海運直航,並實現直接通郵。
2008年12月15日,兩岸海運直航、空運直航、直接通郵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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