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廉政專員張裕表示,有信心在本屆特區政府任期完結前完成對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的所有調查。
此外,廉署正積極部署反賄選,張裕提醒,修訂後的選舉法對選舉受賄罪的處分將更嚴厲,倘選民收受利益投票罪名成立,必須處予徒刑,不得緩刑或以罰金代替。
張裕表示,涉及歐文龍的案件,雖然主案已經裁決,但仍有若干相關的案件處於偵查階段,廉政公署正深入調查。他相信,在明年內廉署可以完成歐案的所有調查。
至於涉及歐文龍家屬的案件,經上訴至中級法院獲大幅減刑,張裕不予置評,表示案件完成調查移送司法機關,續後的司法程序就由司法機關跟進。在現階段,廉署正集中於歐案其他案件的調查工作。
對於廉署日前揭發有自治機構負責人涉嫌以權謀私,該負責人被命令中止職務。張裕認為案件值得特區政府中高級公務人員的警惕。年前,廉署推動各政府部門訂定本身的廉潔管理計劃,迄今有61個部門與廉署簽訂合作協議,當中包括不少自治機構。
然而,案件反映,仍有中高級公務人員涉嫌觸犯法紀,這也說明,即使特區政府作出了種種預防、宣傳和教育,但如果問題仍然出現,那就只能依法打擊,遏止濫權貪瀆。他呼籲中高級公務員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就這次案件的發生,廉署計劃針對中高級公務員的廉潔操守,作出進一步的安排。
張裕表示,明年廉政工作任務繁重,第一,要完成歐案其他案件的調查;第二,澳門反貪監察將延伸到私人機構;第三,對明年「雙選舉」、特別是立法會選舉的監察。
張裕透露,廉署內部已成立反賄選的研究小組,開展相關的部署。新修訂的選舉法旨在加強打擊賄選,如果選民收受利益投票,其法律後果更加嚴厲。在過去,假如選舉受賄罪名成立,可以緩刑或罰金代替。新法則規定,選舉受賄罪若成立必須判處徒刑,不得緩刑或以罰金代替,值得選民警惕。他呼籲居民不要因貪求少少利益,以身試法,否則後果嚴重。廉署也將作出更多的宣傳、教育,做好預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