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北地院昨天公佈二度更裁陳水扁無保釋放的裁定書,合議庭認為,特偵組仍未具體說明陳水扁有任何逃亡或串證的事實,且扁為卸任「元首」,身旁有「國安」隨扈跟隨,不可能逃亡,沒有羈押的必要性。
聯合報報道,對於陳水扁寄照片給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裁定書中指出,雖然照片上的文字「吳大哥,這是眾多照片之一,請留作紀念」,語意曖昧、作用不明,難免啟人疑竇認為陳水扁有影響檢察官的聯想,但全案既然已經檢察官起訴,顯見檢察官並沒有受到影響。
至於重罪羈押部分,合議庭表示,過去司法實務上,許多涉及貪污罪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的被告,在審判中都沒被羈押,陳水扁雖然符合重罪羈押要件,但審酌必要性後,合議庭認為可以責付、限制住居、具保等其他處分代替羈押。
合議庭認為,陳水扁執政時的「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已獲釋,副秘書長馬永成、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都已獲交保、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也未聲押,因此縱使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被告,也並非必然一定要羈押。
扁二度開釋後特偵組將再抗告 另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二度獲得法院當庭釋放,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昨天晚間表示,特偵組檢察官看過裁定書後,認為裁定理由不備,決定再提起抗告,檢方目前不考慮另案聲押陳水扁。
陳雲南表示,特偵組傍晚才收到法院裁定書,還沒有著手撰寫抗告書,但一定會在法定期間內,即本周內提起抗告。
至於二度抗告是否會繼續請求台灣高等法院自為裁定,陳雲南說,特偵組會再進一步討論,也會在抗告書上充分表達意見;對於是否會采另案聲押陳水扁的方式,陳雲南說,現在特偵組還未考慮。
對於部分媒體報導稱陳水扁曾向「檢察總長」陳聰明推薦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曾勁元加入特偵組,陳雲南說,他不清楚、也沒聽說;陳聰明也表示他不清楚為何媒體這樣報導,他也沒找過曾勁元。
特偵組再提抗告!力主高院「自為裁定」
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廿二日收到台北地方法院二度裁定前「總統」陳水扁無保釋放的更裁書,「檢察總長」陳聰明隨即到特偵組召集檢察官研商後,決定再次提起抗告。據瞭解,特偵組認為合議庭裁定理由不合邏輯,抗告主軸將訴求請高院能「自為裁定」。
特偵組準備第一次抗告時,事前充分準備並詳述「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理由,不過,全被合議庭推翻,最後仍裁定無保釋放。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經內部討論後認為,原裁定理由不完備,決再提起抗告,至於抗告理由是逃亡或串證,會在抗告書中充分表達。
據悉,特偵組就同案被告陳鎮慧在偵查庭,曾拒絕扁辦委任律師在場,顯見她確實感受到陳水扁的無形壓力,但合議庭卻以案件移審法院,「迄今」並無勾串行為,以現在進行式認定無羈押必要,完全忽略羈押理由中,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是指只要有可能,並非著手進行。
據瞭解,就陳水扁透過張瑋津公開親筆書寫的「恐嚇」檢察官照片,合議庭竟以全案既經檢察官起訴,認定毫無影響,甚至以公開照片的時間點,繫在扁羈押禁見之後,證明並非受扁指示,讓特偵組相當不以為然,認為合議庭的理由過於牽強。
據瞭解,陳水扁無保釋放後,特偵組發現部分證人或企業界人士確實受到「干擾」,不是噤口,就是語帶保留,對於第二波偵辦二次金改及機密外交案造成影響,若無法抗告成功,將讓後續案件難以為繼。
由於按訴訟程序,特偵組若不服裁定,得於五日內提出抗告狀,不過,第五日適逢週六,抗告時間得順延至下週一。據瞭解,特偵組認為應調整腳步,將充分運用五天的時間準備書狀提起抗告。特偵組再次提起抗告,若高院再發回地院,仍得面臨原合議庭審理。
據瞭解,特偵組重新撰寫抗告書,重點將力主高院自行裁定,盼高院應勇於表態,發揮道德勇氣,就如太電案胡洪九第五次羈押抗告案一樣,自行作出羈押裁定,避免浪費社會成本並影響後續案件偵查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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