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最新一期香港週刊報道,周慧敏與倪震兩人早在1998年就已在美國註冊結婚,所以偷吻門發生後,周慧敏不惜忍痛原諒對方,以求婚姻安寧。
98年放下事業與倪震異國完婚
據稱1997年周慧敏放下如日中天的娛樂事業到美國與倪震定居,由於她所持的是旅遊簽證,每次只能逗留一至三個月,當年與倪震商議過後,便在倪匡夫婦及少數親友的見證下一直到99年都在舊金山定居,直到取到綠卡後,兩人才移居加拿大。
在香港重新註冊不算重婚
倪震上週四單方面宣佈迎娶周慧敏,隨後即到婚姻註冊處登記。據律師介紹,如果兩人已在美國註冊,已等同於在香港合法註冊,不需要在香港補辦註冊結婚手續。不過即使重新註冊,只要還是同一配偶,就不會觸犯重婚罪。就算離婚,也不需要在兩個地方申請,不過在財產的分配問題上,就要根據辦理離婚地點而定,例如在美國就以分一半財產為原則,在香港就傾向各佔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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