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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原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田文華不服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於2月1日提起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上訴人不構成指控所涉罪名。
據田文華的辯護律師梁子侃介紹,田文華的上訴書於2月1日直接遞交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09年1月22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468.7411萬元。中國法律規定,被告人如不服一審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公訴機關此前指控,三鹿集團生產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等奶製品流入全國市場後,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國家投入巨額資金用於患病嬰幼兒的檢查和醫療救治,眾多奶製品企業和奶農的正常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經濟損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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