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上海2月23日報道,備受關注的「上海居住證轉戶籍」有關政策內容正式公之於眾。23日,上海市政府在政府網站公佈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就所需條件、輪候規則、申辦方式等作出具體安排。
有關政策的適用對像為來上海創業、就業並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境內人員。《辦法》提出,這一政策的目的是深化戶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證制度、吸引人才來滬。上海將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實行年度總量控制、按照條件受理、依次輪候辦理。堅持政策公開、標準統一、程序規範、辦理方便。
根據《辦法》內容,上海居住證轉戶籍的核心條件,主要為5個「申辦條件」,持證人員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應當同時符合這5個條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繳納所得稅;在上海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這項政策同時規定,部分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可優先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譬如,在上海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者,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在上海遠郊地區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的人員,如工作滿5年,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等。
上海居住證轉戶籍政策將實行年度總量調控,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員按規定排隊輪候辦理。超出當年調控人數總額的,依次轉入下一年度辦理。
據悉,有關政策自2月12日起試行,試行期為3年。目前,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