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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武 (文化部部長)
新中國對外文化工作走過了60年的風雨歷程。在歷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關懷和指導下,文化戰線的同志們努力奮鬥,緊緊圍繞社會主義建設與國家發展需要,創建、開拓、發展對外文化交流事業,歷經艱辛,取得了輝煌的成就。
一
毛澤東同志早在1945年就曾經指出,「對於外國文化,排外主義的方針是錯誤的,應當盡量吸收進步的外國文化,以為發展中國新文化的借鏡」。當新中國還孕育在戰火硝煙中,1949年6月,我們黨就從解放區選派了一批青年藝術家赴匈牙利參加世界青年與學生和平友誼聯歡節。1951年,我國與波蘭簽訂了政府間文化合作協定,這是新中國與外國政府簽訂的第一個文化合作協定,標誌著新中國對外文化交流正式拉開了帷幕。
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主要是與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國家及亞非拉友好國家開展廣泛交流與合作。同時,也大力開拓同西方國家的交往。1964年1月中法建交,1965年10月兩國政府簽訂了1965—1966年文化交流計劃。這是我國與西歐國家簽訂的第一個政府間文化交流計劃。
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極大地促進了新中國文化事業的發展。在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的幫助下,我國引進了芭蕾舞、交響樂、歌劇等許多西方古典藝術門類,培養了大批優秀文藝人才,大大豐富和繁榮了我國文化藝術的百花園;在學習借鑒國外先進文化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先後成立了一大批完全不同於舊社會戲班子的新型文藝院團,在全國各地建設了影劇院、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公益文化設施,基本改變了舊中國文化事業積貧積弱的局面。
「文化大革命」期間,對外文化工作遭到嚴重破壞,但是對外文化交流並沒有完全停止。文化交流作為政府外交的一部分,在國家的外交大局中發揮了獨特作用。當時,除了與一些友好國家繼續進行藝術團互訪外,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土文物展覽」赴西歐、美國、日本、南斯拉夫、羅馬尼亞、墨西哥等10多個國家展出,受到所到國高度讚許和廣泛好評,被讚譽為「文物外交」。
二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改革開放的新時代,對外文化工作迎來了大發展的春天。1978年9月,國務院下達《關於對外文化交流工作由文化部歸口管理》的文件。1982年,五屆人大五次會議把發展同各國文化交流的內容寫入憲法,為我國不斷擴展對外文化交流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證。
1983年,鄧小平同志指出:「經濟上實行對外開放的方針,是正確的,要長期堅持。對外文化交流也要長期發展。」在改革開放一系列方針政策的指引下,我國對外文化關係和交流範圍逐步擴大。對外文化交流從1979年的194起、3035人次迅速發展到1986年的1075起、9499人次,分別是「文革」前年平均數的16倍和40多倍,與外國簽訂的政府間文化合作協定數量約是「文革」前的兩倍。交流範圍也從傳統友好國家擴展至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和周邊國家。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綜合國力與國際影響力明顯增強,對外文化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也發生了重大變化。1997年,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指出:「要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對外文化交流,博采各國文化之長,向世界展示中國文化建設的成就。堅決抵制各種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蝕。」進入新世紀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根據國內外形勢的新發展和新變化,對對外文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繼續廣泛開展民間外交,擴大對外文化交流,增進人民之間的友誼,推動國家關係的發展。」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首次提出了關於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的新理念。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文化影響力和競爭力成為我國文化建設的基本目標。文化與政治、經濟一起構成了我國整體外交工作的三大支柱。
目前,對外文化工作已初步形成文化外交、文化交流、文化外宣和文化貿易四大工作領域,構建起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多渠道的工作格局。
文化外交方面。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等黨和國家領導同志親自倡導並參與一系列重大的文化外交活動。進入新世紀以來,中國文化外交日趨活躍,成為國際舞台上一道亮麗的風景。「中法文化年」、「中俄國家年」、「中日文化體育交流年」等一系列大型文化外交活動,得到了中外政府與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與廣泛參與,項目之多、規模之大、規格之高、影響之深遠,前所未有,極大提升了中國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其中,中法文化年歷時兩年,胡錦濤主席與希拉克總統分別出席了文化年的重要活動。中法十幾個城市、上百萬民眾近距離瞭解彼此文化。不僅大大促進了中法雙方的文化交流,而且對歐洲其他國家產生了示範和連鎖效應。2005年後,意大利、西班牙、德國、希臘、英國等紛紛與我合作舉辦「文化年」或「文化節」,掀起了中國文化熱。
文化交流與合作方面。目前,我國已同145個國家簽訂政府間文化合作協定和近800個年度文化交流執行計劃,與上千個文化組織保持密切的合作關係。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至民間,文化交流的規模和範圍空前擴大,內容和形式日益豐富,渠道和層次日趨多樣。在大力推動、實施中華文化走出去,開展對外文化援助項目的同時,積極引進世界優秀文化。自上世紀90年代起,先後舉辦「國際交響樂音樂年」、「國際歌舞年」、「國際美術年」等國際藝術主題年活動,集中引進世界一流的文化產品。進入新世紀,搭建了「北京國際音樂節」、「亞洲藝術節」、「中國國際民間藝術節」等國際文化交流平台,架設了中外人民和藝術家溝通的橋樑,同時也奠定了中國作為亞洲國際文化活動中心國的地位。通過開展雙邊、多邊、地區間和國際間的文化合作,強化了我在國際多邊文化事務中的話語權。1989年,我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1997年加入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於被盜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約》,先後從英國、美國、日本、丹麥等國追索回多批文物。2006年我國以高票當選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政府間委員會委員國,參加《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進入國際博物館協會、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國際文化財產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領導層,使我在國際保護文化遺產規則制定過程中有了話語權。截至2009年,我國成功申報了世界遺產38處,其中世界文化遺產27處,人類口頭與非物質遺產4項,極大地促進了國內文化遺產的保護。(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