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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慧認罪 馬、林二人喊冤


http://news.wenweipo.com   [2009-10-0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央社」報道,台灣高等法院9日傳訊台當局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開準備庭。馬、林兩人仍強調自己沒犯罪,陳鎮慧除認罪外,最擔心房子被查封。

 扁案一審宣判後,高院合議庭首度開庭。庭訊中,馬永成、林德訓仍維持過去基調,認為自身既無犯意,也沒犯罪,兩人各花了近1小時答辯。

 馬永成說,他自2000年5月20日進入「總統府」後,處理機要費均依過去慣例,後來機要費的經手更改全為陳鎮慧辦理,他很遺憾一審未考慮對他有利證據。

 林德訓則表示,機要費具特別費性質,審視目前相關「首長」特別費案,除了他與馬永成外,沒有1個「首長」幕僚被依貪污論罪,機要費支用照一審法官論點,等於要他這個下屬去審核上屬長官專款,「豈不荒唐」。

 由於馬、林兩人各花近1小時論述機要費由來與執行方式等細節,輪到辯護律師時,也花很多時間說明相同內容,審判長鄧振球只好不時打斷律師發言,要律師只要簡單講明上訴理由,沒進入實質審理前,不需要講那麼多案情實體內容。

 陳鎮慧則只花不到1分鐘時間說明;她除認罪外,只說因擔心要連帶追繳新台幣1億多元犯罪所得,若不上訴,怕自己與家人房產可能會不見。

 陳鎮慧委任律師林達傑表示,從法理與相關判例看,陳鎮慧主刑既獲免除,從刑理應也得免除,一審依共犯判陳鎮慧連帶追繳犯罪所得,有法律疑義,也違「憲法」比例原則。

 歷經4小時庭訊後,審判長鄧振球諭知3人擇期再開庭,律師若想聲請調查新證據,以書面陳報。(來源:中國新聞網)

陳水扁家族弊案
      責任編輯: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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