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香港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扁告奧巴馬案真相大白


http://news.wenweipo.com   [2009-10-1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根據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供給媒體的一份訴狀顯示,陳水扁日前並非如其委託人所說,要「控告」美國總統奧巴馬,而是「請求」美國承認他是「美國軍政府代理人」,並飭令「現任台灣民政首長」撤銷他的無期徒刑。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上周已用「缺乏管轄權」為由,拒絕審理陳水扁案。但根據法院10日提供給台灣媒體的陳水扁訴狀內容,陳水扁是以請願人(petitioner)的身份,向美國軍事上訴法庭提請願書,請求美國政府用「強制令」,提供他「特別救濟」。

 也就是說,陳水扁並非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控告」任何人,而是「請願」,請求美國法院提供協助。這份請願書中,看不到美國總統奧巴馬,也看不到美國防部長蓋茨的名號。

 陳水扁這位「請願人」,在請願書中將自己定位為對台灣仍具管轄權的美國軍政府在台「代理人」,雖曾擔任台當局領導人,但他秘密得知了美國軍政府仍存在台灣,「也本於職責接受美國軍政府官員的命令,以維持在舊金山和約下的現狀,並捍衛台灣,抗拒敵人。」

 因此,陳水扁在請願書中說,他是軍政府委託在台灣治理的「實質民政首長」,在台期間皆奉「美國在台協會」的指示行事,他被台灣法院控訴的行為,則是發生在他擔任台當局領導人期間。

 陳水扁在請願書中也宣佈,他向法院及全世界公佈,美國軍政府的確在台灣存在,他依美國軍法尋求救濟,美國軍方也應出面,保護他這位曾擔任過美國軍政府在台「民政首長」的權利,並干預台灣法院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

 陳水扁這位請願人,因此以一位被判無期徒刑的前台灣實質「民政首長」身份,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請願」,要求法院下令:

 一、飭令美國對台軍政府,承認陳水扁是其代理人。

 二、承認陳水扁會遭判刑坐監,都是在他擔任美國軍政府實質行政長官期間的行為。

 三、飭令美國軍政府,指示「現任台灣實質民政首長」,中止對陳水扁及與他有關的政治起訴,撤銷他的無期徒刑,並恢復他的人權及公民權利。

 四、如有必要,法院應指派一位特別專員,並採取其它法院認為必要的救濟,以解決此案。

陳水扁家族弊案
      責任編輯:susan
台高院11日傳訊陳水扁      [2009-12-08]
扁家密友羅太太承認做偽證      [2009-12-08]
第三批扁案擬本周偵結      [2009-12-07]
連勝文直斥陳致中臉皮厚      [2009-11-28]
扁家曝光海外賬戶疑點重重      [2009-11-24]
扁家偽證案二審 珍致妤銘認罪      [2009-11-24]
台檢方證實陳致中系洗錢CEO      [2009-11-22]
吳淑珍重金聘大律師決戰二審      [2009-11-22]
扁辦秘書被控毀滅原始憑證      [2009-11-22]
吳淑珍健保被停近半年      [200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