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李莊、馬曉軍等律師教唆龔剛模翻供、串證等問題一露端倪,立即引起了重慶打黑領導小組的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公、檢、法、司人員成立聯合調查組。
調查組現已查明:11月24日,李莊在首次會見龔剛模的過程中,即向龔剛模宣讀同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筆錄材料,特別是宣讀了同案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樊奇杭的多份交代筆錄,同時還把同案重要嫌疑人的在逃信息告訴了龔剛模。
11月26日,李莊在第二次會見中對龔說:「從你的材料中看得出來,你肯定被誘供和刑訊逼供了。法庭上問你是否被刑訊逼供時,你要大聲承認,還要把刑訊逼供的過程誇張地演示出來,以刑訊逼供為由否認原來在偵查階段所作的口供。」同時,李莊還編造了一大堆「細節」,要求龔剛模在法庭說:「以前的口供全是瞎編的,因為我被公安吊了八天八夜,被打得大小便失禁。」
李莊用威脅口吻告訴龔剛模:「如果依照刑訊逼供所說的筆錄就得槍斃你……翻供你要有道理,有理由。」
事後,李莊對龔雲飛說:「我叫龔剛模說被刑訊逼供了,到時在法庭上咬定民警打了他、吊了他,這樣才能推翻以前對龔剛模不利的證據。」
李莊還對龔剛模提出:「在開庭時,我會要求休庭,對因刑訊逼供造成的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如果法庭不同意,我就會提出不再擔任你的律師,那麼法庭就會讓你在三天之內找新的律師,如果你找不到,法庭會給你指定律師。你知道怎麼做嗎?你堅決不要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師,只要我給你辯護,法庭就開不了庭。我在遼陽辦理的一起案件中,就用這招拖了法院一年半!」
12月4日,李莊在第三次會見過程中,向龔剛模明確表示已聯繫多名證人配合偽證,並教唆龔剛模配合編造事實來印證,企圖迴避案件事實。
李莊對龔剛模說:「已經安排在開庭的時候由你老婆到庭上給你作證,證明你不是黑社會。」李莊教唆他說,「你老婆到時會說樊奇杭、李明航找你借錢實際上是敲詐,主要是這些人得罪不起」,以達到弱化龔剛模在黑社會組織中的領導地位和作用。「從你的角度上去說。比如說,樊奇杭、李明航打電話找你要錢,你回去找你老婆借錢啊!你老婆說,不借給他。你說,不借不行啊,咱們惹不起他啊,咱們怕他!」
同時,李莊在會見過程中還教唆龔剛模不要承認販毒、販槍、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並說:「對開賭場、販毒、販槍這些你是不知道的,當法庭上問這些問題時,你就說沒有,真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就這三個字完了,別的不要多說。」
李莊甚至要求龔雲飛在重慶市大足縣林業局虛開被告人公司在大足縣植樹造林、造福一方的證明,以表現龔剛模對社會具有一定貢獻,想盡一切辦法為其脫罪。
據犯罪嫌疑人龔雲飛交待:「我當時就明白了,立即按他意思去開了證明。」
李莊打「廣告」:這裡「夠黑,人傻,錢多,速來」
經調查,李莊一到重慶,就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說「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麼嗎」、「我的頭兒是誰你知道嗎」,並滔滔不絕地講述自己多次「撈人」的「成功案例」。
李莊告訴龔剛模的親友,自己要快速組建一支「跨區域打撈隊」,為此,他已經在北京、成都、重慶等地聚集了一幫「高人」。
龔剛模的親友「撈人」心切,再加上李莊的多番「演說」,幾天之內就總共支付了245萬元給「跨區域打撈隊」。李莊代表「打撈隊」要龔剛模的親友承諾:若要龔剛模不判死刑,還要兩三千萬元,事成之後兌現。
但花費了巨資的「龔剛模親友團」怎麼也不會想到,他們的大投入在李莊眼中只不過如同「烹羊宰牛」。欣喜之餘,李莊向京城同行發出信息:「夠黑,人傻,錢多,速來!」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重慶政法幹部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重慶打黑除惡一系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到重慶代理涉黑訴訟」一時成律師界熱門。許多北京律師如趕場般雲集重慶,尋找開展「業務」和施行「潛規則」的機會。
該官員分析說,「李莊現象」氾濫的背後,是「潛規則」還有其存在與蔓延的空間,一方面,我國《律師法》相對超前而其他法律相對滯後。另一方面,律師行使「潛規則」是司法腐敗的支撐點之一,並是一些企業家涉嫌犯罪後「榮請」的對象,為保命或減輕刑罰往往不惜數百萬、上千萬地投入「打撈」。更可悲的是,一些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為了獲得高額回報,竟然還發明了「內部潛規則」:代理律師一旦「事成」,律師事務所就將其除名,過一段時間再聘回「重新上崗」;另一種瞞天過海的招數是隨機改變代理律師,即由一個或一批律師充當「先頭部隊」,施行「潛規則」拿到錢後再更換成別的律師出庭應訴。
李莊等近20人被捕,律師何以知法犯法
12月12日,已有警覺、潛回北京的李莊給重慶法院的一位領導發來一條短信:「經組織決定,我們康達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全部從龔案撤出,不再擔任辯護人,請轉告有關方面。」
但當晚,李莊就被重慶市公安局依法傳喚。12月13日,李莊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截至記者發稿時,此案中因涉嫌偽證罪被司法機關刑拘、逮捕和緝捕的已近20人。此案仍在繼續深入調查。
我國《刑法》第306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辯護、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利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應該說,一般律師都應該熟悉《刑法》第306條,李莊作為資深律師,更應爛熟於心。是什麼讓此案的數名律師對這柄高懸之劍熟視無睹鋌而走險?除了金錢誘惑外,想必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讓李莊之流有恃無恐的所謂『關係背景』。」一位重慶政法系統官員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最新調查表明,在這起「律師造假門」中,除了李莊所仗恃的個人背景關係外,重慶的兩名律師也向龔剛模親友索取了95萬元用於「活動」,成為「造假門」涉案者,並企圖以金錢開道,利誘政法部門的個別干警加入「造假生產鏈條」。目前,其中一名重慶涉案律師吳家友已被警方捕獲。
據資料,在刑事案件中,律師勝訴的比例僅有5%,也就是95%是敗訴。
「面對當事人的巨大訴訟投入,有多少律師在說明敗訴原因之餘會對當事人說『對不起』?當事人有苦難言,實際上造成了『第二次傷害』。律師的尷尬作為和濫用『潛規則』,所造成的災難全由國家和民眾來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機關來承受,從眾心理、潛規則衝擊著黨和政府的形象,讓黨和政府來埋單!」這位重慶政法系統官員最後說。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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