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5日,王興強等22人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是目前重慶「打黑大審判」提起公訴的涉黑案件中第一個被指控洗錢的涉黑團伙。
上午8時40分,中新網記者在重慶市一中院看到,兩個持槍法警莊嚴的站在法院門口,門外等待進入的人多為本案辯護律師、涉案人員家屬、新聞記者和前來旁聽的相關人士。
王興強涉黑團伙被控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組織賣淫、故意傷害、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洗錢、開設賭場罪等多項罪名。
據此前媒體報道,檢察機關審查該案件時,發現一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錢罪,通過偵查取證,形成了完備的證據體系,並正式以洗錢罪提起公訴,這是重慶打黑除惡系列案中第一個以洗錢罪提起公訴的案件。
檢方指控,2000年3月以來,王興強先後糾集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閒散人員,採取當面威脅、打砸車輛、統購統銷、圍堵工地等手段,在重慶市北碚區大肆進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王興強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陳川南等7人為骨幹成員,被告人嚴平貴等13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據介紹,該組織在承包生豬屠宰車間、成立食品公司、承接工程項目、設立建築垃圾消納場期間,採取暴力毆打、語言威脅、巡查圍攤、攔截車輛等手段,強迫他人交易,迫使他人退出經營,強行參股分利,強簽協議收取費用,壟斷了北碚城區生豬屠宰和豬肉銷售、河沙石子供應以及建築垃圾出渣、渣土運輸等多個行業。
此外,該團伙還實施敲詐勒索、組織賣淫、開設賭場、高利放貸等違法行為非法獲取巨額利潤,並以此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來源:中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