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北京6月1日報道,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近日透露,該部正在抓緊起草配套法規,對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的基本原則、適用範圍、參加險種、待遇領取等作出明確規定。
即將於7月1日實施的《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2010年末,持外國人就業證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共23.17萬人。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參保,以在中國合法就業為前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說,在中國合法就業的外國人有兩種情況: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依法直接招用的外國人。對此類人員,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均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據介紹,第二種情況是,與境外僱主訂立僱用合同後,被派遣到中國境內成立的分支機構或者其他用人單位依法工作的外國人。
「隨著中國經濟和社會開放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外籍人士到中國就業,社會保險法如果把他們排除在外,對一個企業或單位來說,實際上是對內部員工不平等的待遇。」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說,外國人參加中國社會保險,在參加險種、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方面,應與中國公民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