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央社」報道,台灣高等法院2日繼續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升恆昌公司負責人江松溪及總經理吳錫顯2人證稱,當時將美元匯往陳水扁妻舅吳景茂海外戶頭,是受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之托。
台檢方特偵組當時起訴二次金改案,指控鄭深池協助扁家洗錢,在2005年1月25日利用江松溪、吳錫顯的帳戶,將150萬美元匯往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海外帳戶。高院合議庭2日下午傳喚江松溪、吳錫顯出庭作證。
已改名為江松樺的江松溪坦承,曾在2005年1月25日從香港匯豐銀行帳戶匯款50萬美元到吳景茂新加坡當地銀行的帳戶,但他並不認識扁夫婦,匯款是因當時鄭深池說自己有美元需求,問他有沒有美元可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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