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即為孫中山起草的關於建設中國的計劃,又稱《建國大綱》,全文共25條,1300餘字,陳述了孫中山的建國理念和思想。1924年1月23日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同年4月12日又經孫中山親筆謄寫,並對原件稍加修改後正式公佈。
大綱中以三民主義作為人民應有之「權」,以五權憲法作為政府施政的「能」。建國大綱將建設國家的程序分為三個階段:軍政時期、訓政時期與憲政時期。「建國大綱第一條至第四條,宣佈革命之主義及其內容。第五條以下,則為實行之方法與步驟。其在第六、七兩條,標明軍政時期之宗旨,務掃除反革命之勢力,宣傳革命之主義。其在第八條至第十八條標明訓政時期之宗旨,務指導人民從事於革命建設之進行。」從某種程度上講,《建國大綱》不僅是孫中山近代化思想的集中體現,也是孫中山對其自身思想理論的概括、闡述和新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