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網報道,6月3日,一名「水客」在深圳羅湖口岸入境現場暴力對抗海關執法,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刺傷當班海關關員。
6月3日下午14時45分,國內居民旅客葉某身背一個黑色雙肩背包,手提幾個塑料袋經羅湖口岸入境,經過海關監管現場時,海關準備對其例行檢查,當事人葉某並未聽從當班關員的指引,而是徑直向通道出口方向快速走去。關員急忙將其截回,此時葉某情緒十分激動,先是衝進海關工作區內企圖搶回自己證件和行李物品,隨後更是不配合甚至拒絕海關檢查,在關員檢查其行李的過程中,葉某突然從身後掏出一把匕首,左手一把抓住了一名當班關員的領帶,威脅關員將其放行,現場其他關員見狀後立即上前制止,勸其放下匕首,並試著合力將其奪下,葉某不僅沒有放下匕首反而揮舞著匕首朝一名關員刺去,造成該關員右手小臂被刺傷,傷口長達2厘米,鮮血直流。
事件發生後,羅湖海關立即啟動應急程序,妥善控制並平息事態,將當事人帶離現場。該事件歷時約10分鐘,未對其他進出境旅客和通關整體秩序造成較大影響。該事件中當事人持有凶器、蓄意暴力抗拒海關執法,性質極為惡劣。後經海關查驗,在葉某的背囊及手提袋內共發現未向海關申報的香煙57條,海關旅客通關係統顯示葉某在今年3月8日已有超帶30條香煙被海關退運的記錄。目前,當事人已被羅湖口岸派出所民警帶走調查,該關受傷關員也被送往醫院進行診治。
據瞭解,該起事件已是羅湖海關3月份以來發生的第7起暴力抗法事件。經調查,7起暴力抗法事件背後都有「水客」走私的影子,涉案當事人均為替走私團伙拖帶貨物入境牟利的「水客」,均有多次被海關查處記錄,他們蓄意走私、惡意妨礙、暴力抗拒海關執法,嚴重影響了海關正常監管工作的開展,破壞了口岸的形象、擾亂了口岸通關秩序,成為羅湖口岸有待解決的毒瘤。
海關相關負責人也提醒: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