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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陽台這種在內地常見的行為在香港可不是鬧著玩的。 【文匯網訊】據浙江在線報道,近日「僭建」,即違規建築,成了香港最火的詞,風暴中心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的住宅違規封陽台。
有分析認為,這輪「僭建風暴」是對特區政府公信力和行政能力的再一次考驗。
2006年拆過一次
6月1日晚9點47分,特首曾蔭權在原文為英文的聲明中稱:「為消除一切疑慮,我已委託專業認可人士按照屋宇署的勸喻信(advisoryletter),安排盡快清拆現有玻璃嵌板,並將根據法例要求跟進重建合乎標準的客廳陽台。」
令曾蔭權陷入違建風波的,是他以某公司名義持有的位於豪宅區半山的公寓。據香港《東方日報》週一報道,曾蔭權和妻子曾鮑笑薇,通過順富發展有限公司,在1998年買入位於麥當勞道64號的一套房,兩人各佔公司一半股權,其子曾慶衍、曾慶淳則為公司董事。該公寓現出租,原本為開放式設計的陽台,已加裝巨型玻璃改為封閉式陽台。
曾蔭權發表聲明前十幾分鐘,香港屋宇署發表聲明,要求曾蔭權在60日內清拆圍住其公寓客廳陽台的玻璃。
屋宇署在聲明中還透露,早在2006年的一次清除違規建築行動中,曾蔭權公寓所在大廈為行動目標之一,曾蔭權曾被要求清拆建在其公寓上的簷篷和窗外的鐵花架。
屋宇署稱,曾蔭權當時已在限期內將兩項違建物拆除,但由於用玻璃圍封陽台並非當時清拆行動的目標,因此並未向其提出玻璃封陽台為違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