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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2010年3月18日,在四川華鎣市古橋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公推直選現場,參加選舉的黨員在依次投遞自已的選票。
江蘇省的民主實踐則更進一步。無錫、南通和宿遷等三個市的市委書記,由公推票決產生,他們三人是全國首次通過公推票決產生的省轄市市委書記。
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李良棟說,中共十七大報告提出,「改革黨內選舉制度,改進候選人提名制度和選舉方式」,「推廣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由黨員和群眾公開推薦與上級黨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這些新的提法為黨內民主的有序發展提供了「路線圖」和「指南針」。
改革開放以來,中共一直在進行擴大黨內民主的實踐探索。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選舉應實行候選人多於應選人的差額選舉辦法。」中共十三大第一次實行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中紀委委員的差額選舉。隨後,《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等一系列文件頒發。諸多制度建設,使黨內民主循序漸進發展,推進黨內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蔡霞指出,歷史的經驗教訓表明,發展黨內民主,事關黨的生存和發展,事關黨和國家政治全局,也事關中國前途命運。黨內民主建設,讓黨的幹部實現「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的統一,以制度性安排理順權力的授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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