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方面,納稅人就每名年屆60歲或以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得到的免稅額,會由現時3萬元增加至3.6萬元,而納稅人就每名與其同住的60歲或以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得到的額外免稅額,亦會由現時的3萬元增加至3.6萬元。若受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年屆55歲或以上但未滿60歲,則有關的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均由現時1.5萬元增加至1.8萬元。
梁鳳儀表示,上述建議將可減輕納稅人養育子女和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負擔,淨受惠納稅人數目約為71萬。有關建議預計將合共令政府每年收入減少約12億元。(來源: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