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合法。眾所周知,日本是一個「群島國」。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四十七條「群島基線」的規定,「群島國不應採用一種基線制度,致使另一國的領海同公海或專屬經濟區隔斷。」也就是說,中國海軍艦艇有權利穿過沖繩本島和宮古島之間的公海,別國無權干涉。另外,根據該海洋法公約第三十八條規定,「所有船舶和飛機均享有過境通行的權利,過境通行不應受阻礙」,「過境通行是指按照本部分規定,專為在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一個部分和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另一部分之間的海峽繼續不停和迅速過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飛越自由。」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只要我們的艦艇、飛機同時符合下列兩個條件,第一個是「毫不遲延地通過或飛越海峽」,第二個是「不對海峽沿岸國的主權、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進行任何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違反《聯合國憲章》所體現的國際法原則的方式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的,就可以自由通行,別的國家無權說三道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