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環球時報6月13日刊載題為「洩憤重案製造者必須被依法嚴懲」社評文章,內容如下:
9日、10日中國社會連出兩件彼此不相干的極端報復案件,前案的作案人在央視附近對一名央視女員工進行毀容行兇,後案的作案人在天津市政府前使用自製爆炸物襲警,造成兩名警員受傷。互聯網放大了這兩件孤立事端的影響,加劇了網民們對社會「動盪不安」的印象。
必須指出,由於中國社會之大,各種極端案件在全國範圍內總會「按下葫蘆浮起瓢」,沒有證據顯示中國目前報復社會的極端案件發案率在上升,尤其沒有證據能認定,這種案件是中國特有的。6年前北京王府井出現過開車撞人的惡性報復案,17年前發生過雅寶路有人槍擊殺害多名行人案。美國每年都出校園槍擊案,伊拉克戰爭期間還有過美軍士兵在軍營內扔手榴彈炸死多人的惡性案件。惡性報復社會自古以來都是全世界的社會治理死結。在互聯網時代,它的感官衝擊力更大。
當前中國的類似案件,只要攻擊對像跟政府沾邊,就被一些人戴上「反抗」的帽子,這樣的加害者也因此被這類輿論稱為「英雄」。這種輿論邏輯抓住了不少人對悲劇的同情心,迅速在網上傳播,給社會對這類案件的認識製造了混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