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華龍網消息,今日上午10時30分,重慶市涪陵區規劃局原局長夏祥文受賄案,在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夏祥文犯受賄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罰金七十二萬元;並對夏祥文犯罪所得人民幣182.4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認為,夏祥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財112.4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夏祥文夥同他人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非法獲利達三百多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又構成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夏祥文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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