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離婚的原因五花八門,主流意見認為,導致離婚的最主要原因是男女雙方感情出現問題。離婚率上升很大程度是傳統婚姻價值觀的改變、家庭結構的轉變造成;近年女性勞動參與率提高,經濟地位提升,打破男女不平等的束縛,女性獨立意識的不斷增強,亦成為高離婚率的另一誘因。同時,澳門近年職業結構改變,雙職家庭、輪班制度令夫妻相處及交流時間減少,易產生磨擦,即使婚姻出現問題,亦未能及時解決,為高離婚率埋下另一導火線。
澳門立法議員關翠杏認為,離婚率趨升是一種社會現象,夾雜諸多因素,與澳門社會急速變化、經濟結構改變、就業變化、婚姻觀念改變、社交網絡擴闊等不無關係。女性地位和經濟能力的提升,亦造成離婚「本錢」。她擔心離婚率繼續攀升,將引發一連串社會問題,最顯見的就是造成越來越多單親家庭,苦了下一代。由於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心理創傷影響深遠,滋生的青少年問題成為惡果,更值得社會關注。(來源:中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