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中評社」報道,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台灣高等法院17日開言詞辯論庭,扁在其他被告陳述時,頻頻與律師低語,遭審判長制止。審判長於庭末通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於8月26日宣判。
報道稱,陳水扁等人因「國務機要費」、南港、龍潭、洗錢等案遭控貪污,台灣「最高法院」去年11月間將龍潭案與陳敏熏買官案部分判處扁17年6月徒刑定讞,另將「國務機要費」、南港、洗錢案發回高院再審,更一審合議庭17日就「國務費案」開辯論庭。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在庭中主張,他在2000年進入「總統府」後,依照「總統府」會計處要求,以領據核銷機密費,雖款項是以他名義提領,卻不是由他使用,且扁先前也舉證機密費已因公支出,沒有貪污。
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也主張自己清白,他說,這幾年來「國務機要費案」讓他體認許多事實,真相不但無法還原,甚至扭曲變形。
扁在其他被告陳述時,頻頻與律師低語交談,遭審判長制止,要求扁遵守法庭規則不要講話。合議庭於庭末通知,全案訂於8月26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