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巨貪楊光亮過堂 行賄多一把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2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廣東茂名原副市長楊光亮(資料圖)

【文匯網訊】據羊城晚報報道,兩個情婦,14套房產,60多本存折,1.3億元家財———這是一個巨貪的人生。21日上午,這個巨貪———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終於坐上了被告席。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楊光亮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據悉,本案擬審理兩天,隨後擇日宣判。

 如很多貪官一樣,他被控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項罪名。只不過,楊光亮的被控數額有點大:被控涉嫌受賄1100多萬元,還有4100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罪數額相加超過了5000萬元。然而,這還不到楊光亮財產的一半,他另外還有違紀收入7535萬元。

 然而,另一方面,楊光亮曾經仕途光明,曾經清貧樸素、以身作則、忠誠專一、為人豪爽……廣東省紀委有一部黨風廉政教育宣教片的名字叫《巨貪楊光亮的多面人生》。

 戲如人生,人生如戲。台上台下,楊光亮有截然不同的很多張面孔。

 現場

 21日上午,有80多個座位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旁聽席上座無虛席,其中約有20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儘管此前人們對楊光亮的犯罪事實有所瞭解,但當公訴人逐一列舉楊光亮的受賄事實時,楊光亮受賄的數額之巨、次數之多、行賄人的職位之高(名單中有時任茂名市相關縣、區、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一把手」),令旁聽席裡不時響起驚訝聲

 罪名

 一、受賄罪

 1992年至2009年,楊光亮在擔任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常務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共計人民幣1048.5658萬元,港幣200萬元。

 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辦案機關共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人楊光亮擁有的家庭財產折合共計人民幣4998.362327萬元、港幣27.2萬元、歐元2.4萬元,扣除合法收入人民幣332.809081萬元和受賄所得人民幣1048.5658萬元、港幣200萬元外,有折合人民幣3464.752374萬元、歐元2.4萬元的財產,楊光亮不能說明來源。

 指控

 1、2007年至2009年,楊光亮利用擔任茂名市常務副市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茂名市博匯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某、茂名市偉恆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柯某慶、茂名市遠航化工有限公司經理黃某的請托,為解決上述公司受讓的土地使用權的權屬等問題提供支持和幫助,分別收受上述三人送給的人民幣總計700萬元、港幣200萬元。

 2、1992年至1995年,楊光亮在擔任電白縣副縣長、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電白縣建設發展總公司經理岑某忠、電白縣天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馮某華的請托,為岑某忠的公司獲取土地使用權提供支持和幫助,為馮某華承接電白縣國道325線改造工程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幫助。接受岑某忠分17次以送節日紅包的名義送給的人民幣共計22萬元、馮某華送給的人民幣35.7658萬元。

 3、2006年至2009年,楊光亮利用擔任茂名市常務副市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茂名市東園大酒店總經理譚某容、茂名市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某的請托,對上述酒店批示減免價格調節基金以及在生意上予以關照,分別收受上述兩人送給的人民幣總計60萬元。

 4、2007年,楊光亮以人民幣50萬元出資入股茂名幸福餐飲名店,在應占10%股份的情況下,該店負責人朱某飛另送給楊光亮10%的干股(價值人民幣50萬元),楊光亮將部分公務接待安排在該店,並於2009年批示減免了該店應繳納的價格調節基金。

 5、2003年至2009年,茂名市茂南區政府、茂港區政府、電白縣政府、化州市政府、信宜市政府、高州市政府、茂名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茂名市中醫院、茂名市公安消防支隊、茂名市畜牧局、茂名市財政局等單位,為得到楊光亮在財政經費方面的關照,上述單位有關負責人分別分多次送給楊光亮合共人民幣175.8萬元。

 6、1994年至1998年,電白縣財政局為得到楊光亮對電白縣財政局工作方面的關照,分五次送給楊光亮人民幣共計5萬元。

 辯稱

 對公訴人指控的這十多項受賄事實,楊光亮表示「認罪伏法」,但對其中的一些指控內容有異議。

 對第一項受賄指控,他稱,茂名市遠航化工有限公司經理黃某的確實寫了500萬的借條給他,但這筆錢他至今沒收到。他回憶說,借條是另一人陳某讓黃某寫的,當時陳某說,等第二年這塊土地產生經濟效益賺錢了,再讓黃某把錢給楊光亮。但楊光亮說黃某本人沒跟他說過這話。

 不過,借條上債權人的名字卻是楊光亮的大舅子的名字。據瞭解,楊光亮曾通過公安機關將大舅子舊身份證「復活」,並為自己家人、情婦等辦理了照片是本人、名字是虛擬的身份證,以此開設賬戶周轉非法收入及發放高利貸所得。

 對於在財政經費方面給予多個部門關照的受賄指控,楊光亮辯稱,自己當時主管財政工作,對相關領域的財政支持,主觀願望是好的,客觀上也達到了效果。而且,他強調,劃撥款項全部經過財政專戶,他本人沒有違規。



123下一頁

      責任編輯:杨阳
錢塘江水位退至警戒線下 441.3萬人受災      [2011-06-21]
京多因素催生近2千「棄考族」      [2011-06-21]
中方:利比亞危機不能再持續      [2011-06-21]
外交部:南海的航行自由不存在任何問題      [2011-06-21]
崔天凱:南海局勢緊張並非中國造成      [2011-06-21]
環球時報:用兩手準備回應越南挑釁      [2011-06-21]
外交部望韓保經其領空客機安全      [2011-06-21]
官員曝高鐵350公里時速系造假      [2011-06-21]
江蘇銷毀毒品近800公斤      [2011-06-21]
巨貪楊光亮過堂 行賄多一把手      [201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