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楚天金報報道,無線電視現任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其前助理叢培昆及無線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涉嫌於三次無線活動中,串謀欺詐無線及行賄,涉案款達96.2萬元,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第二日審訊。陳志雲等人被控五項罪名,但均遭否認。據悉,這宗涉貪案最少審理20天,各項罪名如果成立,其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私吞藝人報酬
去年3月11日下午6時,陳志雲等3人因涉嫌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在指控中,陳志雲及其前助理叢培昆被控串謀收受11.2萬港幣作為參與陳志雲的節目《志雲飯局》等活動的報酬。兩人還涉嫌串謀欺詐,即安排佘詩曼、楊怡、陳敏之、楊思琦、陳倩揚以義務性質出席新書發佈會,但卻隱瞞了獲得30萬港幣贊助費一事,使5名藝人受騙而不獲得報酬。此外,陳志雲還涉嫌收受賄賂房產、資產等,消息曝光後,立即引發TVB大動盪。
性取向成謎
在性取向方面疑雲陣陣,一直是陳志雲私生活的最大軟肋。51歲依然未婚的陳志雲,曾坦言自己半輩子從來沒有正式的拍拖經歷,坊間對於他「同性戀」的猜測從未停止。自爆出涉嫌貪污後,陳志雲的私生活也成為焦點話題之一。據悉,陳志雲於2001年8月以1200萬元購入某複式單位,並與同性助理也就是案中被告之一叢培昆同居。據瞭解,在接下來的庭審過程中,控方將在庭上傳召證人,大爆陳志雲案發時的私生活醜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