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表示,《華爾街日報》此文所指的國有企業債務問題,其實是它們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債務,當時的國有企業經營極端困難,根本無力償還債務,但是,現在的國有企業已經市場化運行成熟,完全具備清償能力。
「根據國家規定,國有企業貸款由商業銀行負責,並不是國家的財政撥款,國有企業在還貸時,也直接把錢交給商業銀行,因此,將這筆錢計算在國家債務上是不科學的。」白景明說。
儘管中國目前沒有把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債務計算在國家債務內,但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張曉晶表示,自己曾經建議中央政府在統計債務時,把它們也加入其中。
「但根據我的研究,即使加上它們,目前的中國債務規模也超不過GDP的40%。」張曉晶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