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環球網報道,2010年9月發生中日釣魚島撞船事件時,日本海上保安廳曾以「涉嫌妨礙執行公務」為由,非法抓扣了中國漁船船長,並將其移交至沖繩縣那霸檢方「處理」。那霸檢方曾作出「免於起訴」的處理結果。但日本媒體最新報道稱,那霸檢察審查會再次表決認為應對「起訴」中國漁船船長。
日本共同社6月23日報道稱,那霸地方檢察廳曾對中國漁船船長詹其雄做出「免予起訴」處分,但日本沖繩縣那霸檢察審查會在今年4月表決認為,「中國漁船撞上海上保安廳巡邏船『水城』號,應當以『妨礙執行公務』的罪名起訴詹其雄」。6月22日,該檢察審查會再次表決,認為「應當以艦船破壞罪和違反《外國人漁業規製法》的罪名對其進行起訴」。
此次的表決書中稱,對多次「違法作業」且認為不會被日本巡邏船「拿捕」的中國漁船船長免予起訴是「不當」的,並稱中國船長輕視「日本領海」的「警備」,「有著不擇手段逃跑的意圖」,「不能接受檢察官有關(撞船)沒有預謀的主張」,「海上保安官拍攝的視頻中明顯可以看出漁船系故意衝撞,性質惡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