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利法》是對於威脅國家安保的特定國家允許總統採取經濟制裁的法案,對於列名國家總統需要每年重新點名,否則將從制裁對像中免除。
奧巴馬當天重新點名朝鮮為「具有特殊威脅」的國家,指稱朝鮮具有可能在朝鮮半島使用核武器和擴散核武的威脅。另外,朝鮮政府的行動和政策對美國的國家安保、外交政策和經濟等繼續構成特殊的威脅。
美國前總統布什執政的2008年6月26日,朝鮮申報核項目並採取部分無核化措施之後,美國曾從指控名單中刪除朝鮮,並中止將朝鮮列為《敵對國家交易法》的制裁對象,但卻維持了凍結朝鮮在美國資產的13466號行政命令。
在朝鮮進行兩次核試驗,並發起延坪島事件後,美國發佈行政命令13551號和13570號,加大了對朝制裁的力度。 |